“操!打起来了……快藏起来……”几个老头跑的比小伙子还快,嗖嗖嗖就钻进了荒废的村庄里。
果然是打起来了,就在白狼军加快速度南下的时候,七点半一过毫无预兆的在周围黑夜中响起了密集的枪声。
全都是冷枪,开三四枪就转移地方,有过夜战经验的人都知道,黑夜中谁守着光源谁最吃亏。
因为周围黑夜中的人看光源附近的人都非常清楚,但是光源附近的人看周围却是一片黑暗什么都看不清。
偷袭正当时啊!秦爷手里带领的是足足二百多口子郑亲王的家生子奴婢,这是他最精锐的嫡系了,个个放的好洋枪。
郑亲王表面贪婪无耻,可是他贪的银子很多也都偷偷买了武器养了家奴,这些家奴也许冲锋陷阵不太管用,但是打枪的准头还是有的。
如今这时代最好的步枪就是德国毛瑟,威力大、射程远、准头还足,一枪一个,马背上的骑兵挨个撂倒。
白狼丝毫不惧当机立断下令“这是小股偷袭部队……中军不要管他们继续向前,左右两翼,分十人一组小队去搜索……”
“大军不要停……继续战斗!”
应对是很不错了,但是他们低估了秦爷的狡猾,就听队伍前面轰的一声巨响,偷偷埋藏在田埂里的火#药坛子被点燃了,爆炸的气浪惊了数十匹战马,前军一片大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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