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明一代,地方文官除了巡抚、知府、知州、知县这些掌管文政的地位居高者,还有更多的低级文官。
这些低级文官,掌管着各地卫所甚至于官府的真正实权。
朱元璋为加强中央集权,撤销行中书省,分天下为十二布政司。
各省中,承宣布政使司、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,分别为最高行政、司法、军事机构。
此三者地位平等、互不统属。
除了三司的文官,数量更多的是各种“道”。
仅陕西一省,就设有近两百多种道,例如分巡道、分守道、兵备道、督粮道、水利道…
其中,职权最大的当属分守道、分巡道及兵备道。
后世崇祯年间,兵备道甚至起到代替武将调兵遣将、指挥作战的功能,以文统武,正是这一时代的地方军政管理特点。
一般来说,分巡道由按察使司副使或佥事兼任,其主要职责为负责监督及巡查所辖府、州、县的官员吏治、官司案例等事。
分守道为永乐皇帝朱棣增设,将分巡道的职能大部囊括其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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