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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〇一章 正三品的“代总督” (1 / 6)

作者:天子 最后更新:2021/12/13 20:24:37
        沈溪的正式官职是都察院右副都御史,正三品的大员。

        临时官职是“节制福建两广沿海军务、监理粮饷带管盐法”,办公则是按照“巡抚广东”标准,驻地为梧州。

        明朝督抚并不常设,属于临时官员,地方行政、刑狱和军事大权,依然在布政使、按察使和都指挥使身上。

        至于督抚,通常是朝廷临时设立,一般是在地方军政出现麻烦时,从京官中调任。

        虽然沈溪出任的是地方官,但京官派驻地方有着许多制约,除了特殊任务时可以调动地方军政部门,平日里双方井水不犯河水。

        沈溪毕竟只是正五品的翰林官,就算升四级履任地方,挂的职位也并非“总督两广军务”这样的头衔,他的官衔更类似于“总理军务”、“节制军务”的性质,但只是名头上的区别。

        在不常设的钦差职务上,官品有着明显的差距,一般的“两广总督”是正二品或者从一品的官职,他毕竟是跨级外调,在朝中威望不大,本来挂都察院佥都御史官位都嫌高,这次直接给他挂上右副都御史,其实是弘治皇帝的恩宠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两广总督”职责是总理两广军务,就好像历史上刘大夏外调两广直接挂的便是右都御史,官居正二品,而沈溪的右副都御史是正三品,仍旧不够地方提督总领军政大权的资格,所以更接近“副总督”暂代总督的职务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在官碟上给沈溪官职的定义,是节制福建、广东、广西沿海军务,这跟“两广总督”有一定差距。

        哪些卫所属于沿海,哪些卫所不属于沿海,在大明可是没有明确定义的,那就等于是给了他一个空头元帅的印玺,让他到地方上自己想办法组织兵马平定匪寇,而且朝廷不会特别拨粮款给他,军饷、粮饷都需要自己筹措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不行,就这么让我去,摆明了是挖个坑让我跳。别说跟倭寇交战了,就连要平息地方盗匪,你没钱没粮供给可调动不了兵马……就算有兵马听调,人家也不会饿着肚皮跟你打仗。我可不能这么空着手上任!”

        沈溪打定主意,这差事可不能白领,至少要让朝廷调拨一定的钱粮给他。就算朝廷抠门,不肯白给钱粮,他也要拿到切实有效的权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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