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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六四章 不一定要从案子本身入手 (1 / 7)

作者:天子 最后更新:2021/12/13 20:24:37
        张濂本以为自己够贪心的了,可跟这少年钦差相比,他却感觉小巫见大巫。

        算死人账也就罢了,居然还要收取“利息”,连佛郎机人手头那点儿财货也不放过。

        张濂心想:“若我是佛郎机人,还管他什么总督不总督?剩下三条船满载钱财回去,想必每个人都能分得不老少。若怕佛郎机皇帝治罪,大不去南洋找个地方当土皇帝,天高皇帝远谁管得着我?”

        但显然佛郎机人没他这么“聪明”,沈溪所开条件,在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,最后达成一致。

        佛郎机俘虏暂时留在大明朝,不过要供他们吃穿用度,先交一百枚金币和两千枚银币的“生活费”,再交二百枚金币和三千枚银币的“贡品”……这些钱先充作赔偿的利息,本金的话,由佛郎机人开船回满剌加凑。

        若三个月不回来,就要重新计算利息,按照每日一厘来计算。

        一本正经,仔仔细细,每个条款都要反复讨论多次。

        张濂几乎看傻眼:“还是钦差狠哪,空手套白狼不说,居然跟番邦人算利息。那些番邦人缺心眼儿还是怎么着,居然还有心商讨这些细节?”

        张濂自然理解不了,在佛郎机人心中,最公道的东西是火炮,除火炮之外就是严谨的交易规则。

        遇事先用火炮解决,若火炮解决不了,那边等价交换。

        人命、船只等等东西,在佛郎机人心中都有个合理的价位,在这个基础上讨价还价,可一旦制定规则,就必须无条件予以遵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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