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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15章 打是一定要打的 (2 / 5)

作者:郑端木 最后更新:2022/5/22 2:53:07
        再但是,在这个交的过程中,他可能情绪已经平复下来了,便会重新思考,小娃所犯之错是不是非打不可,是不是还可以用别的方式方法再教育教育?如此一来,老师们便不会轻易的滥用惩戒权。

        另外,惩戒犯错小娃之时,还可以请家长“观礼”,如果家长对自家小娃受到的惩戒有异议,还可以向学校上级管理部门投诉、申诉以及哭诉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了,惩戒处主要是打那些年纪比较小的,闹腾还不听话的,比如小学生。等到娃们再大一些,就不能只会用棍棒教育了,所以“惩戒处”可以改成“训诫处”,主要讲究“以理服人,罚写检查!”

        …………

        不管刘汉少怎么解释,陈群、刘劭等人都坚持认为,陛下这是在保护小娃们的屁屁,那是因为他们根本想象不到,也许将来的某一天,老师们站在高高的讲台上授课,却和丢进老虎笼子里边的猴子一样一样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把话说回来,一般情况下家长们肯定也都不愿意自家小娃挨打,陈群、刘劭等人推己及人,也都觉得陛下设立的这个“教师惩戒权”挺好,甭管是在保护小娃的屁屁,还是在保护教师的尊严,反正是一个按律惩戒,

        一个按律挨揍,大家谁也别埋怨谁。

        然后陈群、刘劭等人按照刘汉少的意思,回去研究补充细节,甚至详细到了犯错小娃生病可延期惩戒。再然后便是转发文教部,下发各个学校,设立“惩戒处”或“训诫处”。

        《大汉月刊》为此事也专门发文,大书特书。想想看,当年陛下亲自设立“神律”,能够按律废黜皇帝,那可真是天下哗然。现在陛下再设新律,究竟有什么事重要的能够和废黜皇帝有一拼呢?

        于是,当期的《大汉月刊》卖疯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再于是,很多人的不同反应也好像是疯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比如一些“老老师”,觉得这个“教师惩戒权”名为赋予教师权利,实则却是剥夺了教师的权利,然后便四处嚷嚷:“以为老夫手中戒尺,打不疼乎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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