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这首歌是她写的!
作词作曲,都是她,她还录过原唱版本,只是没发出去。
大学时期,乔诗蔓对音乐产生了兴趣,便跟一群好朋友组了个乐队,零七零八出了好几首新歌,但那时候网络还没那么发达,也不流行网红什么的,他们的歌只在自己的小圈子里火了一阵子,并没有大红大紫。
不过乔诗蔓和乐队的朋友们也不在乎,他们搞音乐就是因为喜欢,完全没想靠这个获得什么实际利益。
大学快毕业时,大家忙实习的忙实习,忙毕业论文的忙毕业论文,基本没什么时间再搞音乐了,乐队差不多被默认解散了,乔诗蔓是天才,实习和毕业论文早早就搞定了,刚好那段时间,失联好几年的永夜,突然又重新联系她了。
当然,乔诗蔓现在已经知道,当时重新联系她的根本不是永夜,而是盗了永夜账号的秦暮宇!
可当时乔诗蔓并不知道,永夜是黑客高手,她不觉得有谁能厉害到盗了永夜的账号,她以为永夜真的回来了,开心得一整夜都没睡着,她回忆着跟永夜的点点滴滴,越想越激动,索性也不睡了,直接起来,把这浓烈的感情写成了一首歌。
写完后,乔诗蔓把这首歌发给了乐队的队长,让队长帮她参谋下。
队长是音乐学院的学长,名叫曾志学,已经毕业了,现在在某个传媒公司当音乐制作人。
曾志学学识渊博,对音乐很有研究,乔诗蔓蛮尊重他的,平日里写了新歌,都会发给曾志学,让曾志学帮她看看谱曲有没有问题。
乔诗蔓虽然是天才,但她毕竟没有系统的学过音乐,填词还好,谱曲难免会出现些小问题,而曾志学在音乐方面学识很渊博,教过乔诗蔓很多谱曲方面的知识,桥式很是信任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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