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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917章 解释权 (1 / 5)

作者:鲇鱼头 最后更新:2022/1/7 7:06:04
        南部非洲海军和巴西海军的冲突,瞬间引发全世界关注。

        双方各执一词,南部非洲海军坚称是巴西海军首先向南部非洲民用船只发起攻击,南部非洲海军是被迫反击。

        巴西海军就卖惨,事发海域属巴西海域,巴西海军的驱逐舰居然被远道而来的南部非洲海军航空兵击沉,造成45人死亡27失踪的惨剧,这是对巴西主权的侵犯,是对国际法的亵渎,南部非洲作为一个在全世界范围内都颇具影响力的大国,应该对这件事负全部责任。

        然后问题就来了,维多利亚以东30公里海域,是不是巴西海域?

        30公里,换算过来大概就是16海里。

        关于领海,不同时期有不同时期的标准,17世纪法学家J·洛森尼乌斯在1652年出版的《海上法》一书中,主张国家管辖的海域的宽度应为“两日航程”的距离。

        同时在16-17世纪的许多条约和法令中规定:国家管辖的海域应达到“视力所及的地平线”。

        所谓“两日航程”和“视线所及”都太模糊,毕竟技术日新月异的年代,17世纪军舰的“两日航程”,跟20世纪还是有差距的。

        目视所及的地平线,和通过望远镜看到的地平线也不一样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在1703年,另一位荷兰法学家C·van宾克斯胡克提出:武器力量终止之处即陆上权力终止之处。

        当时大炮射程约一里格,即三海里,因此很多人便认为一国控制的沿岸海的宽度应为三海里,从而提出“三海里规则”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这个说法在大炮射程越来越远的时代又开始不适用,于是各国都开始按照自己的标准确定领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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